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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

藏傳佛教發展史上著名的利美運動

利美運動是十九世紀發生于前藏(德格)的佛教復興運動,在佛教的不同傳統中,藏傳佛教有其特殊的表現方式及豐富的內涵,但由于歷史及地域等因素的影響,派別林立,甚至不同派別之間不能和諧相處,則是藏傳佛教的一大問題。

十九世紀,西康的三位大師:宗薩蔣揚欽哲旺波、蔣貢康楚和姜貢羅多汪波有鑒于此,所以推動了不分教派運動(即利美運動),其目的在反對宗派門戶之見引起的宗教論諍及迫害,故產生一個超越教派,尋求調和及容忍的運動。

由於時代的演變,佛法經過各個哲學體系的建立,使得修行者互相議論,不能和諧相處。分化的結果,使有情的今世與末來世均被浪費,自他均落入罪業;這在佛法的本質上毫無意義,應該不要把佛法分割成片段的派系.不要引起任何教理間的矛盾,應該除去因執著而產生對佛法的論諍,除去因憎恨而產生對他人(派)的迫害。

“利美” ( 不偏不倚 ) 是一極開放的心態,這種沒有門派分別的方式是佛陀教法的精髓,此教法就是要打破“你”和“我”的壁壘。“利美”本身既不是一種不同的門派,它也不否定任何個別門派的有效存在。值此末法時期,于佛教中各門派信眾存有許多爭論之際,“利美運動”更顯得重要。

對於佛法持有極大愛心的人士,應該勤勉地攜手合作,“對于不同的門派勿持分別之心態”,于不同的教法勿制造差別及矛盾,放棄對于法的批評。總之,要放棄偏執和門戶之見。對于深廣如海洋般的佛法,有許多不同的解釋方法,它們共同的目的就是要調伏人心。

經常將我們的身、口、意置于調和、平靜、松弛及安詳的狀態。為保護及維持佛法,我們要放棄門戶之見,為利益他人,我們要熱誠地精進行善。由此,今世及來生永遠能夠快樂、善良,而且吉祥如意。

佛陀說:“遠離貪、嗔、癡三毒所產生的行為,即是一種功德。”。利美運動主要是在不拘任何執著或憎恨的動機下,來實踐佛陀的教導,共同一致為佛法工作,希望將各宗派的豐富傳統調和利益于每位眾生,他們不但自己學習而且身體力行的實修不同派別的法門,更宏傳各派的教授。此一運動為藏傳佛教注入了包容的精神和新的活力。

利美傳承代表的意義,可以下列四句說明:
1. 是不分教派,對所有宗教派別傳統的尊重。
2. 是對佛陀所有教法,都能引導至完美解脫的全然信賴。
3. 是平等舍的態度,即以公平無私的仁愛心對待所有眾生,包括朋友與敵人。
4. 是以誠實與體貼的方式,平等促進國家間的和平與富足。

利美傳承的意義,必須從上師傳給弟子。在利美的傳統下,我們必須從身、口、意中,真誠的尊重所有宗教派別及平等的對待所有人。

佛陀在一部密續中說過:在已經覺悟的一切諸佛中,沒有一位不是依賴上師而證悟的;在即將出現于這一劫的一千尊佛中,也都依賴上師而證悟。

“如果你將上師視為佛,你將得到佛的加持;如果你將上師當作普通人,你也只能接受到普通人的加持”。


轉摘自:http://tianchengsi.blog.sohu.com/13308788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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